茂名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工作方案

2011/05/20 1.5w 阅读 92 点赞
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
群众纳入低保工作方案
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民生实事之一。为如期完成此项重要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茂府[2011]15号)、《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茂府[2011]2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按时完成将家庭年人均收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工作的通知》(粤民助[2011]2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各级民政、财政、扶贫部门和基层政府的条块互动配合,确保如期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实施步骤
1、组织排查认定,核准应保未保对象
一般地,我市低保家庭的调查认定,要经过户主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张榜公示等规程,结合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的规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认真排查2007年底全省部署调查摸底时掌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并结合当前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准确统计符合条件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户数和人数。6月中旬前,各地完成填报《茂名市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尚未纳入低保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经当地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备案,确保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
2、编制新增计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落实低保资金财年预算,是顺利开展低保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根据省、市的重要部署,本着民生优先的原则,财政、民政部门要依据新增应保人数、平均补差和低保资金按比例分级负担的规定,编制低保资金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计划,及时报政府审定执行。为此,民政部门要根据排查结果,及时编报增加预算计划;财政部门要尽快调整财政年度支出结构,确保将家庭年人均收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所需增加的低保资金。
3、纳入保障范围,衔接相关政策待遇
在逐级调查认定的基础上,各地要及时将应保未保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一要通过民政业务统一软件办理,从基层低保工作机构开始,按照流程执行数据采集、更新、核查制度,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二要通过社会化渠道发放低保金,民政、财政以及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低保家庭凭银行存折按月领取低保金。三要加强宣传、沟通和协调,衔接低保对象的相关政策性待遇(如涉及医疗、住房、水电、教育、司法等相关政策落实)。
三、工作要求
根据省政府、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本民生实事项目已列入今年各级政府督办事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要以县级为单位明确目标任务
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政、财政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尽早准确掌握辖区内应保未保对象的数据,为县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是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的重要前提。
(二)要适当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
省办法规定,每年9月30日前,各地务必将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低保资金拨入“低保专户”。因此,县级财政预算拨入“低保专户”的资金额度,直接关系到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部分低保资金是否全额下拨。如果各地9月30日前未按比例全额拨入本级负担的低保资金,应及时调整年度财政支出结构,或结合改善专户余额管理,保证专户有足够的资金。
(三)要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列入督办项目的工作,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定期跟踪和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牵头负责的市领导和承办单位,以及邀请监督检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分别于今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听取情况报告。各县(市、区)应及时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上述日期前将目标进度情况报市民政局综合上报,如有需相关领导和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可随时报告,确保不因某个进度节点受阻而影响总体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0一一年四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