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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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1/01/11 7.8k 阅读 275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级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茂名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茂名高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茂医保〔2021〕6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