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为农村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及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治疗的通知
为探索开展贫困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经验,按照《茂名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茂府办〔2011〕32号)有关部署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决定举办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茂名地区农村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活动,将免费为我市农村50例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治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治疗对象
1、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年龄在0周岁至14周岁,适应手术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2、家庭经济状况困难,适应手术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白内障患者。
二、审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由患者或患者家属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医院诊断证明书。
(二)资格审查。镇政府(街道办)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确认其贫困类别,签署“家庭困难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镇政府(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章。
(三)筛查确定。由镇政府(街道办)社会事务办通知符合条件的患者直接到茂名市人民医院筛查和登记确定名单(患儿到综合楼13A楼心胸外科病房,白内障患者到内科楼7楼眼科病房)。茂名市人民医院以县为单位收集汇总确认名单分别报送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备案。
三、时间安排
本次资助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筛查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至10月31日,手术时间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待定。
四、其他事项
(一)治疗费用。手术治疗费用,市民政局每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资助10000元,白内障患者手术每例资助1000元的基础上,其余所需费用由卫生部门从新农合按规定比例报销,最后剩余费用由市人民医院捐助解决。
经筛查符合手术条件并确认受助的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所有住院费用(伙食费除外)全免。
(二)如有不明事项,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市民政局:许 锋 电话2961158 2791226
市卫生局:陆海盛 电话2979100
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陈景伟 电话 2922141
市人民医院眼科:高慕洁 电话 2922371
附件:1、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报名表
2、贫困白内障患者报名表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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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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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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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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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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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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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儿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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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医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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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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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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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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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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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
(街道办)
社会事
务办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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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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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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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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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
局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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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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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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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贫困白内障患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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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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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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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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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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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医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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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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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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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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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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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患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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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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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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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
(街道办)
社会事
务办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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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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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眼科检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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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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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
局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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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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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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