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3年茂名市民政局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3年茂名市民政局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分工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2013年茂名市民政局扶贫济困日
活动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2013年茂名市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安排,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为做好今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订工作的分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方面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一才
副主任:郑忠强、李春梅、李国亮、刘君谋、刘明文、黄广富、陈观光
成 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织联络、活动实施、宣传报道、会务材料、捐赠接收六个组,每个组均有一名党组成员任组长,配备若干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忠强
组 员:麦赛和、丁丽、容荣杰、李想、黄俊、周廉奇
工作职责:
1、联系电白县;
2、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3、《2013年茂名市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草拟和送审工作,6月20日前印发;
4、组织协调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大会的有关工作;
5、联系落实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
6、2012年度茂名市扶贫济困日活动“爱心企业”、“爱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包括下发通知,草拟表彰办法、表彰决定,候选人材料收集、汇总、审核、对外公示以及证书、牌匾的定制工作;
7、收集各组每天报送的工作动态和捐款情况,每天16:30前汇总,17:00前向省厅和市领导汇报;
8、负责扶贫济困日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工作;
9、收集各成员单位领导、联系人名单及职务、联系电话,6月22日前汇编成册,报有关领导,印发各组;
10、预算工作经费并上报。
(二) 组织联络组
组 长:李春梅
组 员:张永和、李宁宁、王华荣、龚建衡
工作职责:
1、联系高州市;
2、联系配合黄心强同志召开座谈会;
3、联系市领导参加动员会;
4、负责取送及跟进各项材料,联络相关单位等工作。
(三) 活动实施组
组 长:李国亮
组 员:陈邓家、林伯毅、林木坚、麦伟、吴水生、郭伟良、刘雪桃
工作职责:
1、联系化州市;
2、联系配合吴杰斌同志召开座谈会;
3、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联系落实访贫慰问活动;
(2)联系市直工委组织市直单位开展捐赠活动;
(3)联系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社团开展捐赠活动;
(4)联系组织志愿者和义工开展募捐活动;
(5)组织商场、银行、社区、投注站开展捐赠活动;
(6)联系落实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开展短信捐赠活动;
(7)联系有关单位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8)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镇(街道)、农村社区居(村)民捐赠活动;
(9)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捐赠活动。
(四)会务材料组
组 长:刘君谋
组 员:黄土龙、曾孔源、王秋妮、卢珊、何飞勇、刘晓萍
工作职责:
1、联系茂港区、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
2、联系配合林日娣同志召开座谈会;
3、会议材料(包括动员会、座谈会的领导讲话、主持词、议程、会议通知等)的起草、审定、印制工作;
4、会场的联系及布置;
5、后勤保障。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明文
组 员:许锋、曾孔源、吴志洪、刘晓萍、王秋妮
工作职责:
1、联系茂南区;
2、联系配合吴刚强同志召开座谈会;
3、联系市委宣传部制定宣传方案,联系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宣传片,督促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4、配合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报道工作;
5、联系市新闻媒体做好单位和个人捐赠情况公告工作;
6、在市民政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7、负责涉及宣传方面的其他工作,如录入捐赠名单、金额及送电视台滚动播出等。
(六)捐赠接收组
组 长:陈观光
组 员:王永茂、吕飞、张桂娥、温文昭、冯锦玲、王小玲、钟逢民、潘家毅、邹丽英、黄一华、易成香、李悦、朱静仪、赖官煜
工作职责:
1、联系信宜市;
2、联系配合梁罗跃同志召开座谈会;
3、负责全市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接收、开捐赠收据和汇总统计使用情况对外公示工作;
4、各项活动捐赠款的接收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省级活动日。活动期间,全局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此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组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
(三)落实责任,工作到位。活动期间,各组要按分工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抽调人员要以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为主,集中局机关办公。6月21日开始至7月21日,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局长请假,请假前要将自己的工作交接好。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失职、失责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