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5〕25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5〕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调整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doc
茂名市民政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