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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8 3.3k 阅读 69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应急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1〕69号)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1〕69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以医保系统网络安全为基础,以智慧医保和安全医保建设为目标,以医保信息安全技术为支撑,以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促进医保数据安全应用,更好助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数据经济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关于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建立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提高我市医保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加强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设立本部门首席数据官,由本单位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兼任,并由本单位任免,报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制订本部门数字政府有关工作实施计划。

  2.统筹规划我市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茂名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和规划建设,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顺利上线运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下发的统一规范要求,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标准编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3.实施常态化监督指导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我市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行为。

  4.组建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以单位首席数据官引领,同步组建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包括安全专员、医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营人员和数据安全合作伙伴人员的三级梯队,形成涵盖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各有分工、互相配合的高效数据官团队。推进本单位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5.牵头做好医保数据安全防护。注重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在医保数据共享中的应用,持续提升医保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水平。完善账户权限分配和数据访问授权机制,加强共享数据运维权限管控,确保数据合法合规使用。

  6.加快推进医保数据安全治理。参照国家和省医保局数据管理办法,开展我市医保数据安全治理,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元目录,按医保基础资源类数据、医保服务类数据、医保管理类数据、系统通用类数据等维度进行分类,按公开级、普通级、内部级、敏感级、受控级等5级进行分级。加强重要数据和敏感字段保护,强化数据安全审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最终对医保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实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7.推动实现医保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和使用。在保障医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动我市医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发挥医保数据生产要素作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共享,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医疗保障大数据运用,对于敏感数据需要落地到外部的业务场景,严格按照统一的数据出口和统一销毁要求,按照敏感数据的级别,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数据交付流程。

  8.推动医保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积极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围绕我市数字政府业务需求,协助推进数字政府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丰富医疗主题数据库。在保障医保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线上支付等多场景应用,推动医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和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推进医保信息化应用,加强对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分析应用,为医保政策制订和医保基金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9.开展首席数据官评价。结合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实情况,配合市政务服务部据管理局对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自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是提升数据治理和运营能力,助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点,将数据治理、共享及应用作为优化升级医保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重点谋划推进;将数据支撑情况作为研究部署业务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步考虑。

  (二)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进落实。市局首席数据官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点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保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市局首席数据官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在工作过程中加强沟通和跟踪反馈。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结合大数据管理的特

  点和需求,开展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数据管理应用能力和数据安全防护意识。

  (四)及时总结分析,有效推进工作。及时梳理首席数据官工作成效、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反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推进计划,持续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

1.茂医保〔2021〕61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