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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1/11/28 1.1w 阅读 204 点赞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7.《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监督渠道】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maoming.gov.cn/hdjlpt  

电话:0668-3386063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科室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局领导分管工作

办公室

机构职能

局主要职能

办公室

机构设置

局机构设置和职责情况

办公室

2

办事指南


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

各有关科室

3

工作动态


局重要动态、局领导活动要闻、媒体热点等新闻信息

各科室

4

行政执法


局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执法科室

5

财政预决算


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6

其他


局人事任免信息等

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