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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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2021/09/25 1.9w 阅读 200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和国资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每年每人72.52元调整为每年每人84.24元,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大病保险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和参保居民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1.茂医保〔2021〕67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