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1.茂医保函〔2025〕18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pdf
3.附件2: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