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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残缺规格残缺基药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的通知

2025/04/21 1.6w 阅读 313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残缺规格 残缺基药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茂医保函〔2025〕55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残缺规格残缺基药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的通知.pdf

2.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东省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和约定采购量表.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