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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2021/09/18 9.8k 阅读 425 点赞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在2021年第四季度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执行,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茂医保规〔2019〕2号)同时予以废止。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政策解读文字版: 《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图解版:《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图解版


附件:

1.茂医保规〔2021〕4号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