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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规定》解读

2020/06/18 1.8k 阅读 385 点赞

政策原文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规定

  近日,市政府公布了《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有关情况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序》中特别提出:“保护好古建筑有利于保存名城传统风貌和个性。现在许多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毁掉许多古建筑,搬来许多洋建筑,城市逐渐失去个性。在城市建设开发时,应注意吸收传统建筑的语言,这有利于保持城市的个性。”《规定》是保护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持城市个性的内在要求。

  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其保护受环境和社会影响较大,保存难度比馆藏文物更大。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共167个,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3个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从法律层面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修缮工程依法有序进行;有利于避免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因修缮工程造成破坏;有利于保护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2019年制订规章计划》安排,制定了《规定》。

  二、立法依据和参考资料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二)参考依据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五章二十八条,分别是总则、立项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验收、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修缮工程定义、修缮原则、部门职责、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职责、参建单位资质要求。

  (二)立项与勘察设计,包括:专家评审、立项与勘察设计分级管理和报批、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立项后的具体申报程序、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与验收,包括:实行招投标和监理制度、报批工程设计方案及选用施工单位、施工要求、施工工作程序、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职责、发现新文物的处理、变更或补充技术设计需备案批准、分阶段验收、竣工验评与审批、验收时业主单位的职责、实行档案管理制度。

  (四)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主体责任、文物主管部门等法律责任。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修缮工程的定义。《规定》第三条明确了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是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二)关于部门职责。《规定》第五条要求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岗前培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设计交底、工程设计变更和洽商、工程进度、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建筑构架安装等方面内容。同时强调了经济功能区在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方面的职能。

  (三)参建单位的资质要求。《规定》第八条要求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明确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不涉及建筑活动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应当由取得文物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四)专家评审内容。《规定》第九条规定了专家评审的内容,为文物保护加入专家的力量。

  (五)关于立项与勘察设计分级管理和报批。《规定》第十条明确了未核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的报批,并明确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立项与勘察设计等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法律责任。《规定》分别明确了一般主体责任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等责任。

  五、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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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