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2021〕2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庄悦群市长的提请,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卫华为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春保为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多民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海强的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曹万里的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吴卫华的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吕国记的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