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年度体检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106号)要求,并参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实施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粤自然资规划〔2026〕1531号)相关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两项工作,确保优化调整后的方案适应茂名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现向有资质的单位征询上述工作的服务费用,恳请积极响应,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规划实施“评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0号)等文件要求,并参照《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实施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粤自然资规划〔2026〕1531号)相关规定,编制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
(二)规划修改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0号)要求,并参照《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实施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粤自然资规划〔2026〕1531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编制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成果。
二、报价单价资格要求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三、其它事项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报价,也可以两个项目一并报价。请各报价单位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连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报送至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箱(mmszrzyj2796896@maoming.gov.cn),联系人:张萍,联系电话:0668-2292891。
本次询价结果不作为项目中标的依据。
附件:报价单.xls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