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储备土地统筹管理,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和项目用地保障,我中心拟开发茂名市储备土地动态管理台账工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请于2026年10月26日17:30前(含当天)提交到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304室(详细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鲤鱼岭5号大院;联系人:尹生,0668-2796616),以现场提交日期为准(超期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我中心将成立内部评审小组,对指定日期内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选取资质条件在各方面均满足我中心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是: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需对采购清单的所有产品进行一次性报价,不得部分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