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办理条件 | 办事程序 | 责任科室 |
为优抚对象落实抚恤优待待遇 | 各类优抚对象 | 符合抚恤优待政策 | 科员首问制,科长负责制,局领导审批制. | 优抚双拥科 |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 | 退役义务兵、志愿兵、复员干部 | 退役士兵回乡报到通知书 | 1、退役士兵先到茂南区武装部服预备役。 2、退役士兵持部队介绍信、优待安置证、父母户口本以及退役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安置部门报到。(父母是市直属单位及中央、省驻茂单位的在市民政局安置科报到,其他一律到茂南区民政局安置股报到)。 3、自收到退役士兵档案之日起,30天内为退役士兵办理接收手续,凡材料不全、档案有误的60天之内退档。 | 安置科 2961290 |
自然灾害救助服务 | 辖区内受灾人员 | 因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无保障 | 1、受灾群众户主(或委托村委会)申报灾害救助;2、村镇依规审核、公示后上报;3、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和审批办理;4、市级民政部门备案。 | 救灾科 2961110 |
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常住户口村(居)民 | 凡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核定后,报镇政府(街道)审核,呈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核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保障对象领取的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低保金按月发放,到指定的银行领取。 4、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调查核实一次。 | 社会救助科 2791226 |
农村五保供养 | 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 1、由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镇政府(街道)核定,呈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农村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3、供养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负责,分级负担。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 | 社会救助科 2791226 |
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 | 区划调整和界线变更对象所在县(市、区)报送单位 | 提交调整、变更请示(报告) | 审核上报。 | 区划地名科 2791238 |
茂名城区内的路、街、巷名称和市政交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 | 市规划部门 | 报送内容包括命名、更名理由、拟用地名用字、拼音、含义、位置等要素的材料 | 审核转呈市政府审批。 | 区划地名科 2791238 |
地市级农林牧渔场、盐场、矿山名称和公共场所、文化等专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 | 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 | 报送内容包括命名、更名理由、拟用地名用字、拼音、含义、位置等要素的材料 | 加具建议、意见,由其本级(专业)主管部门审批。 | 区划地名科 2791238 |
茂名城区大型建筑物、商住区名称的命名、更名。 | 房地产公司或建设单位 | 提交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地名命名、更名审批表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图 | 审核批复。 | 区划地名科 2791238 |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 60岁以上老年人 | 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茂单位60岁以上的离退休老年人 | 本人或亲属持老年人退休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和红底彩色大一寸相一张到老龄办办理。 | 老龄办 2791218 |
港、澳、台居民到内地办理收养登记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收养人 |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身体健康、有固定收入、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 1、送养人和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办理人对《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人对送养人和收养人做询问笔录。 4、收养资料提交领导审查是否齐及符合收养要求后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审核时间为30个工作日)。 5、收养人到银行缴交收养证工本费后,给予发放收养登记证书。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2791223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孤儿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 机构供养孤儿:福利机构负责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报所属民政局审批;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级福利机构填写《广东省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花名册》、《广东省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及地市民政局备案。各地市民政局汇总后报省民政厅备案。 分散供养孤儿:孤儿监护人或本人(即孤儿已满18周岁且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区)级民政局审批。县(市、区)民政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通过的孤儿,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专用存折和银行卡,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孤儿年满18周岁的无需签订该协议),并将审批结果函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地市民政局汇总后报省民政厅备案。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2791223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 |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单位 | 属于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 1、提交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到福利机构服务场所查看现场是否符合筹办条件,合格的给予发放同意筹备证明。 3、筹办完毕后提交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报告。 4、办理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福利机构的条件和设施。 5、合格的给予发放《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2791223 |
殡葬管理 | 办理遗体火化及 殡仪服务群众 | 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死亡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和死者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 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殡葬管理部门提出遗体接运申请,殡葬管理部门将遗体接运到殡仪馆,经办人到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和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和殡仪服务业务。办理遗体、骸骨、骨灰出、入境的需经县级以上外事部门出具证明。 | 社会事务科 2961175 |
婚姻登记服务 | 办理婚姻服务的国内居民,华侨、外国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 |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还需提供原结婚证;军人提供军人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及相关领事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及当地有权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当事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 社会事务科 2961175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 | 1、本人自愿接受救助; 4、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5、对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流浪未成年人无条件实施求救助。 | 本人亲自到市救助管理站或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提出救助申请,经救助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按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实施救助。 | 社会事务科 2961175 |
社会组织名称核准 | 公民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 1、申请人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批准后发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961230 |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 公民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申请人凭报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领取成立登记的相关表格。 2、登记管理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 3、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961230 |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 | 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举办者发生变化的均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1、递交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社会组织变更事项会议纪要、修改后的章程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 2、审核批准后换取新证。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961230 |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 |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分立和合并;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1、递交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申请书、社会组织法人注销登记表、注销事项会议纪要、清算报告书及银行销户证明。 2、交回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社团印章、财务凭证。 3、审核批准后进行注销登记。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961230 |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 | 上年度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团、民非、非公募基金会)。 | 1、社会组织在每年的1-6月份领取年检报告书。填好后同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报登记管理机关。 2、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961230 |
接收社会捐赠款物 | 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 不限 | 将捐款存入慈善总会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到慈善总会开具捐赠收据。 | 慈善总会 2707866 |
“大爱救心” 18岁以下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18岁以下的低保贫困家庭的心脏病患儿 | 经省慈善总会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确认的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具备适应症的18岁以下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患者(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携带低保证或贫困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民政局将申请审核资料报省慈善总会;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安排手术。 | 慈善总会 2707866 |
“微笑列车” 唇腭裂矫治手术 | 不限户籍和年龄 | 不限 |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可到定点医院登记,符合手术条件即可安排唇腭裂矫治手术 | 慈善总会 2707866 |
临时救助 | 本市户籍的弱势困难群众,经户籍所在地政府、单位、慈善机构、亲属朋友等帮助后,仍有特殊困难者 | 1、有特殊困难的散居孤寡老人、孤儿; 2、已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特困家庭; 3、在工作岗位上对社会作过一定贡献,现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4、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 5、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困难者;6、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7、其他符合慈善救助的对象。 | 申请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由户主或当事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并填写《茂名市慈善总会特困群众救助申请表》,由当地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慈善总会。由本会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按救助金额规定报会长或者常务副会长审核。对各县(市、区)要求救助的群众来信、来访,若当地政府、单位和慈善机构尚未给予救助的,按属地优先处理原则转当地民政部门或慈善会调查处理。 | 慈善总会 2707866 |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茂名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2015/09/15 1.3w 阅读 23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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