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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24年度中央、省、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5/06/13 1.7w 阅读 436 点赞


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22〕51号)等规定,现将茂名市2024年度中央、省级以及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63号),2024年中央安排我市彩票公益金2786.1万元。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237.1万元

主要用于升级改造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推动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以点带面推动优化转型工作,打造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夯实区域性集中养育和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础;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有效解决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立标准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健全保障机制,持续推动儿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加强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健全关爱服务功能,提升关爱服务质量;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提升全市儿童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养老服务类项目2549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2024年安排我市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457万元,其中安排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113.2万元,安排市本级343.8万元。

(一)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项目11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1.2万元。用于支持信宜市、茂名滨海新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资金保障。

2.“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60万元。用于支持高州市根子镇、信宜市钱排镇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任务,广泛提升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和地名文化影响度,强化文化自信,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3.“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7个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推进标杆社工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标杆社工站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珠群体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二)市本级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共2个,合计金额343.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53.8万元。用于支持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资金保障。

2.“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90万元。用于聘请专业督导,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茂名地区的112个乡镇(街道) 社工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社工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以持续的、贴身的陪伴支持社工站发展,探索专业的、本土的社工服务及发展模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更好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度我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及市本级公益金筹集情况,2024年安排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00万元。除提留20%用于残疾人事业资金560万元及提留20%用于基本医疗救助金560万元后,2024年市本级可安排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为1680万元。由于2023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实际超收131.6788万元,以及2023年市本级使用计划中结转5万元用于2024年统筹使用,因此2024年市本级可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共1816.6788万元。按程序报批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使用计划1692.9288万元

1.养老服务类投入935.08万元

(1)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435.08万元。用于为具有茂名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元的额度统一投保老年人伤害综合保险一份,加强我市老年人关爱保障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茂名市老年助餐“长者饭堂”建设运行补助14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加强老年助餐工作,推进老年助餐“长者饭堂”建设运行、支持改扩建现有设施场地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就餐分类补贴等工作,优化服务供给,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茂名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5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管理,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4)茂名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0万元。资金用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养老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科学发展。(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5)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服务265万元。资金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升级打造成医、康、教、养、护设施设备齐全的区域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为67名托养老人提供更高质量的照料服务。(承办单位: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

(6)茂南区镇盛镇樟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0万元。资金用于将茂南区镇盛镇樟岭村原文化楼改造成有党建文化室、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室、舞蹈室、长者饭堂等休闲、娱乐、学习和就餐场所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该村688名老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活动提供场所,让老人们安享晚年。(承办单位:茂南区镇盛镇樟岭村委会)

(7)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马安山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设施设备购置10万元。资金用于完善门前坡村老年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建成集党建文化室、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室、长者饭堂等休闲、娱乐、学习和就餐等多方位服务一体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功能作用,让该村七百多名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安享晚年。(承办单位: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

2.儿童(未成年人)福利类投入271.5988万元

(1)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0.61万元。用于为我市6061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100元/年的额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高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质量。(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15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创文品牌活动、节日慰问困境儿童及儿童福利机构孤儿、为福利机构孤儿刊登收养前寻亲公告及进行收养评估等工作,加强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服务195.9888万元。资金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升级打造成医、康、教、养、护设施设备齐全的区域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为院内养育的四百多名困境儿童提供更高质量的照料服务。(承办单位: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

3.残疾人福利类投入45万元

(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45万元。资金用于在社区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提高民政对象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恢复职业能力等,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加强残疾人关爱保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4.其它社会福利类投入441.25万元

(1)茂名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100万元。用于统筹做好全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工作,提高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实现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县市,补齐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短板。(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茂名市婚俗改革91.25万元。用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婚俗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婚俗改革走深走远,满足新人们的婚姻登记需求,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倡导简约新型婚俗礼仪,营造茂名荔枝爱情文化氛围,进一步擦亮我市婚姻登记品牌。(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乡村著名行动40万元。通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摸清我市乡村地名现状,按照程序规范命名,加强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推进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科学编制各区县地名方案,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4)市级界线(桩)管护及联检10万元。我市陆地边界线全长4302.254公里,埋设界桩111颗。其中市界3条,界线长724.605公里,埋设界桩72颗。资金用于定期(必要时随时)巡查界线(桩)、建立界桩日常管理档案、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等界线(桩)巡查及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还用于开展2024年第五轮云浮茂名界线联检工作,维护我市边界地区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5)福彩公益金第三方绩效评价、评审和审计5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开展审计检查,以及对各地福彩公益金补助的项目进行实地督查,更好地贯彻落实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使用宗旨,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6)火化遗体燃油补助5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火化遗体燃油,以便市殡仪馆更好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承办单位:茂名殡仪馆)

(7)慈善公益筹款活动20万元。资金用于增加市慈善总会的筹款力量、开展“中华慈善日”等大型广场公益活动等,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认知度,使更多市民群众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的文化理念。带动社会上的企业家、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当中,让困难群体得到社会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承办单位:茂名市慈善总会)

(8)茂名市烈士后裔助学15万元。用于我市生活困难烈士后裔助学工作,用实际行动感恩革命先烈,弘扬红色文化。(承办单位:茂名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9)广东社工“双百工程”110万元。用于“双百工程”项目社工招聘、宣传培训、购买服务、培育和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核心示范站(点)或标杆社工站、行政管理、督导管理等相关工作,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工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珠群体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二)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3.75万元

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符合福彩公益金用途的社会福利项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