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信宜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分局,市殡仪馆: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设置和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清单》(附件1、2,以下称“两张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化管理
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要严格按“两张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两张清单”外不得设立其他收费项目、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收费,由市民政局按照公益属性的原则,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居民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应在门户网站公示本地区“两张清单”。
实行遗体火化或者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的茂名市户籍人员(含茂名市困难群众),以及在茂名市辖区内死亡,并在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实行遗体火化或者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的非茂名市户籍人员均可享受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具体减免项目及最高减免金额按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二、加强宣传公示
各地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公告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宣传殡葬服务“两张清单”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公示“两张清单”,标明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时,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三、加强监管执法
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项目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和举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民政局:卢珊;0668-2961175
市发展和改革局:温峰;0668-2398388
市财政局:杨秋霞;0668-2881969
市市场监管局:萧建东;0668-2398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