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doc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