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管理、救助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征询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茂名市民政局修改完善了《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3日-15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来函请寄: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10号茂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525000
2.传真:0668-2961287
3.电子邮箱:mmjzk@21cn.com。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8月15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反馈我们,在传真、电子邮件标题和信函封面注明“《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并留下称呼和联系方式以便交流和反馈。
附件:茂名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