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1-07 18:40:25
为做好《茂名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患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实施工作,现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编制依据、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亮点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近年来,我市制定了《茂名市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三期)、《茂名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茂名市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关于建立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茂名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茂名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为大力发展我市学前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在看到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认识到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的短板,仍然存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偏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机制不健全、幼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待遇偏低等问题。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患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对学前教育工作,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匀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和《茂名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本行动方案,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破解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行动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
(四)《茂名市第三期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三、《行动方案》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通过促进学前教育普患健康发展,完成总量增加、结构合理、布局优化、管理规范的学前教育发展任务,形成保存量、提增量、补短板、优运行的发展态势,努力满足人口出生高峰带来的入园需求,确保“有园上”;同时提升质量,不断满足“有好园上”的需求。
(一)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到2020年,各区、县级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已达标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
(二)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标准
将普惠性幼儿园按照统一标管理,继续优化财政授入结构,在财政补助、成本分担等方面逐步达到相同标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在入口审批、保教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执行相同标准,促进普患性幼儿园均衡发展。
四、《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强化政府履责和联动,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要立足全省常住儿童规模实际,科学预测入园需求。明确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工作目标,强化政府联动和履责。截至2018年底,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85.9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42.7%,。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行动方案》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目标。
(二)加强幼儿园布点和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和项目建设
1.根据城镇人口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幼儿园布点
《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以城镇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为标准制定幼儿园建设规划。同时,在对区域内未来5年学前教育人口分年度、分年龄段全面测算的基础上列出需求清单,作为幼儿园布点和分期规划建设的依据。
2.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
一是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预留用地的项目不得通过规划审批;二是结合城区“三旧”改造和区域用地功能调整保障老城区幼儿园、未达配建要求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和小规模居住区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用地需求。三是学前教育所需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依法做好幼儿园用地确权登记。
3.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扎实推进幼儿园建设
一是优化征地报批手续,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幼儿园建设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或“一站式”审批;二是严格执行幼儿园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幼儿园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各地要根据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规划建设幼儿园如期交付使用。
(三)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推动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
1.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
为促进公办幼儿园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两项针对性措施:一是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和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确保城镇街道办、机关办园、村集体办等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逐步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数。各地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实际,加强内部挖潜、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资源,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领域合理倾斜。
2.落实“新民促法”精神,分类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落实“新民促法”的具体措施:一是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举办者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但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以及住宅小区中产权属于政府的配套幼儿园,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各地教育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录、收费标准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等相关情况,推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
(四)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1.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为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经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如下举措:一是各地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19年我市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三是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生均拨款和补助标准应高于一般幼儿标准。
2.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构建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单位)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与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密切相关。《行动方案》提出如下举措:一是在社会举办者投入方面,各类办园主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足额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二是公办幼儿园投入机制方面,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三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机制方面,教育部门牵头结合本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营成本、政府投入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层次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四是在经费管理方面,健全各类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促进各类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幼儿园内涵提升
1.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幼儿教师待遇。
一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统筹整合中高职学前教育资源,精准对接幼儿园教师实际需求,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学前教育人才培养。依托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立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扩大幼儿园园长、在岗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的培养培训规模。
2.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幼儿园质量监管。
为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督导检查,《行动方案》提出了如下举措:一是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二是引导和支持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和管理水平,提升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70%以上。三是各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幼儿园监管。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监督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健全视频监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和消防、食品和饮用水卫生、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3.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为切实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行动方案》提出了如下举措:一是组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各地要指定1名以上负责学前教育的专职行政人员和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每个乡镇(街道)指定1-2名专兼职教研员,分层组建专业化教研团队。二是落实学前教育教研经费和教研员培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三是积极创新培训模式,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骨干教师、园长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引领带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在课题立项、成果评比、职称评审中向学前教育适当倾斜。四是以科学组织实施幼儿园一日活动为抓手,指导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时推广有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
五、《行动方案》的创新和亮点
该《行动方案》的亮点与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二是提出2019年省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用地审批和建设,保障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四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指导。
源文件: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茂名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