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11:54:19
各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推进茂名市教育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工作,保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通过公开征集、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一家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事宜。现将本次征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一)资质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需提供名录登记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信用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需提供书面信用声明函。
(三)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名遴选,需提供无关联关系承诺函。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中选代理机构需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全程提供专业化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依法依规编制、发售、答疑解释采购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规、严谨、无歧义;
(二)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及时、准确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
(三)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科学合规的评审方法、评审步骤及评审标准,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四)依法依规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规范组建评标委员会,全程做好专家保密及管理工作;
(五)主动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及时汇报项目推进情况;
(六)落实符合要求的评审场地,全程主持评审会议,做好评审过程记录、资料留存;
(七)规范组织开标、评标全流程工作,保障评审活动有序、高效、公平开展;
(八)及时整理评审报告,按要求报送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九)依法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期符合法定要求;
(十)依法依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配合处理相关投诉事项;
(十一)做好采购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备案工作,档案留存期限符合规定;
(十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代理职责。
三、代理服务费相关约定
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中选代理机构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标注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加价、违规收费。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递交纸质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6日15:00至2026年3月31日15:00(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一律无效,以报名资料现场签收时间为准。
(三)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标注清晰;
2.资料命名格式:XXX公司—茂名市教育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报名资料;
3.资料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证明、信用声明函、关联关系承诺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座机+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地址
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305室。
五、遴选方式
我局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代理机构,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家中选代理机构,全程接受监督,确保遴选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1.遴选结束后,我局将及时公布中选代理机构名单,中选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与我局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2.若中选机构放弃资格,我局将从剩余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中再次随机抽签确定替补机构;
3.本次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遴选费,代理机构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668-2270731。
茂名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