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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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3/02/28 2.8k 阅读 195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税务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和国资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医保规〔2022〕2号)规定和市统计局核定数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714元,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1.茂医保〔2023〕9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