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1.茂医保〔2024〕30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docx
3.附件2.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