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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六届茂名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通知

2020/07/31 5.7k 阅读 378 点赞

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本局各单位:

  为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密切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促进公安队伍建设,我局以严格落实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制度作为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制度。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聘任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工作要求,经全市有关单位和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推荐,我局决定,聘任苏育明等33名同志为第六届茂名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任期5年,聘任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为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监督员主要通过收集、反映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宣介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先进事迹,以及其他能够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履行职责。

  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积极协助、配合、支持监督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受理、核查、反馈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合理采纳监督员所提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保护,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迅速传达至全体公安民警。

第六届茂名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名单

茂名市公安局

2020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