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当下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置业者对住房多样化、多元化的需求,打造高品质城市,近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对《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印发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及情况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对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完善及补充,涉及五项重要内容修订:
1.优化住宅建筑阳台比例控制,满足高品质住宅需求。按照现《技术规定》要求,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不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为进一步提升室内空间设计的灵活性,将住宅建筑阳台比例控制放宽为“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2.优化建筑飘窗管控,满足“未来社区”“健康住宅”要求。按照现《技术规定》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飘窗(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应不小于0.3米,飘窗位置的楼板不能伸出建筑外墙),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凸(飘)窗进深(建筑墙体外边线到凸(飘)窗外边线的距离)不得大于0.6米。为满足“未来社区”“健康住宅”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出飘窗结构的特点打造活动、储藏、景观等多种功能的复合空间,提升室内空间及室外造型设计的灵活性,取消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小于0.3米需计容的规定,并将凸(飘)窗进深从0.6米放宽至0.8米。具体调整为“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0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下或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0米及以上且凸出外墙结构边线不大于0.8(1.0)米的凸(飘)窗(住宅进深不大于0.8米,商业办公、新型产业放宽至1.0米),可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新标:凸窗可落地;住宅进深不大于0.8米,商业办公、新型产业放宽至1米
3.优化空调外机搁板管控,满足空调设备安装需求。按照现《技术规定》要求,空调外机搁板最大尺寸为0.6米。为满足“未来社区”“健康住宅”及商业办公的空调设备安装需求,结合室外机设备尺寸及散热要求,将突出住宅建筑外墙结构边线空调外机搁板的最大进深尺寸放宽至0.8米,将商业办公类、新型产业类建筑外墙结构边线的空调外机搁板的最大进深尺寸放宽至1米。
4.新增住宅建筑设备平台管控规定,规范建筑立面协调性。为进一步规范用于放置集中空调外机等的设备平台的设置,新增住宅建筑设备平台面积控制规定,针对不同住宅建筑面积分梯度控制。具体为: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户型,仅限设置一处,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但小于300平方米的户型,不得设置超过两处,且总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米的户型,不得设置超过两处,且总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此设备平台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5.新增住宅空中花园设置规定,提升住宅开发品质。为进一步满足高品质住宅需求,允许位于共青河片区和高铁片区范围内,在已出具的规划条件或出让条件中明确允许纳入空中花园试点的项目设置空中花园,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每户只能设置一处空中花园,设置在建筑主体结构之外,外挑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小于5.6米、无围护墙、无柱、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在符合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空中花园外挑尺寸不小于2.4米且不大于6.0米,空中花园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40%,空中花园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60%,空中花园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②试点项目用地内部建筑间距按建筑主体外墙计算,试点项目用地内建筑对外退距按户属空中花园外挑边缘进行计算,同时应满足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③日照分析时应将户属空中花园一并建模,考虑其对自身及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④住宅建筑除空中花园外的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的5%,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⑤住宅建筑主体外墙尺寸应严格按照我市技术规定的面宽要求落实,因设置户属空中花园而导致建筑面宽超出技术规定要求的,可不受面宽限制。⑥以上空中花园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位于共青河片区和高铁片区范围内(或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区域),在已出具的规划条件或出让条件中明确允许纳入空中花园试点的项目。

空中花园平面示意图

空中花园剖面示意图

空中花园外立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