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2号)等文件精神,为培育新业态,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茂名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现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四大部分。主要任务是从电子商务应用拓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提出9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从工作机制、资金扶持、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5项政策措施,重点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
三、政策核心点解读
(一)发展目标
2020年至2022年,全市每年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次以上。创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以及“电商服务示范点”。到2022年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全市培育至少30个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电商品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值占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10%;新增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至少5家;培育至少3家年交易规模1亿元以上电子商务企业、至少20家年交易规模10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力争创建1至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主要任务
1.实施电子商务应用拓展行动。一是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二是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三是支持电子商务进社区。四是推动旅游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2.实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各区、县级市借助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地方馆,搭建区域性电商服务平台。支持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支持个体网商向电子商务企业转型,鼓励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部门分设成立电子商务公司。
3.实施农村电商增效行动。一是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二是加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建设。三是支持农产品电商化。四是加大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力度。
4.实施电子商务要素支撑行动。一是加快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二是创新开展电商人才培育。三是加强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建设。
5.实施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行动。支持钱排镇电商物流园、信宜电商街、高州根子柏桥电商街、高州东岸方桐村电商中心等小型电商集聚区发展,并在全市推广复制。支持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其他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粤西农产品电商集聚区,努力打造覆盖粤西、广西、海南等地的农产品电商集散地。
6.实施农产品电商营销推广行动。对入选我市电商营销服务的农产品进行互联网形象设计和电商化包装开发,已有视觉体系的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互联网化、品牌优化和电商化包装开发。通过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组织引导涉农企业、电商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群体策划、品牌塑造及网络营销,打造一批“网红”产品。持续举办“茂名荔枝网上行”及相关特色农产品电商活动,将其打造成为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电商活动。
7.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行动。指导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推广示范县发展模式,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上新台阶。到2022年底,新增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至少5家,创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以及“电商服务示范点”,力争创建至少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特色电商小镇创建工作。
8.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带动行动。复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协同,优化服务,培育对外贸易新模式。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通关业务智能化、便利化。支持电白区外星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监管中心发展,加快化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大跨境电商培训和人才培育力度。争取申报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9.实施行业发展壮大行动。支持我市电子商务相关协会等开展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工作。支持协会整合优势资源,举办电子商务培训、资源对接等专题活动。支持协会组织企业抱团参加省内外有关电子商务展销活动,支持协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宣传推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发展电子商务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茂名本身条件较于珠三角等大城市来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资源、信息等相对滞后,针对这些问题,《行动计划》着重提出建立健全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强化资金支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营造诚信发展环境、扩大宣传推广等5项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