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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市县商务领域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的通告》解读

2021/04/13 1.1w 阅读 332 点赞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市县商务领域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要求,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市县商务领域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告》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依法整合市县市场监管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并确定“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具体范围及起始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根据《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对市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划转通告内容和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茂名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多次研究、梳理、核对,并两次征求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市县商务领域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的通告(代拟稿)》,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通告》。

  (二)起草依据

  1.《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反垄断、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第一项“依法整合市县市场监管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各市县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由同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在其管辖区域内,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和第三项“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具体范围及起始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通告》主要内容

  (一)我市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划转的具体范围。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明确我市商务领域57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上述行政执法权由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后,市县商务部门不得再行使;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一律无效。

  (二)我市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划转的时间。市县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自2021年4月30日起由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救济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相对应的主管部门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支持,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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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