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中途参加职工企业养老保险等情况的人员,应如何衔接?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文章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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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下称“职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下称“居保”)的参保人,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职保养老金条件时,可以办理从居保转入职保的衔接手续,居保个人账户转入职保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累计;如果不符合领取职保基本养老金条件且不继续缴费的,可以办理从职保转入居保的衔接手续,职保个人账户转入居保个人账户,计算累计年限,重复部分退居保个账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