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宣传
为了让广大缴费群体更了解社保关系转移办理方式,我们整理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理条件以及利用电子社保卡办理的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一)参保人曾在多个统筹区参加企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职保待遇领取地为茂名社保局的,由茂名社保局负责归集职保关系后才能办理城乡衔接手续。
(二)参加职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同时存续居保关系的,可按照不同情况确定转移方向:
1、职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直接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
2、职保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直接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
3、职保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先申请办理职保继续缴费,待职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再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
4、职保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先申请办理职保继续缴费,续缴后仍不满15年但不再续缴的,再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
电子社保卡办理
电子社保卡目前已开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网上申请服务。曾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合并本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通过电子社保卡,参保人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归集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在本地归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开启后续归集流程。归集地经办机构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后,对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归集地经办机构将归集其城乡居民保险关系;对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经办机构将与申请人协商后续归集方向。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