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26)粤0902执恢12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6)粤0902执恢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协助执行将登记在李章名下位于茂名市下车田街414号401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地权证茂字第0100003301号)及其相对应的抵押权登记(登记证明号:茂房他C1688038)注销以及办理转移登记。现因无法收回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抵押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抵押登记证明从公告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668—2796601。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