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茂名公安局长信箱收到一封感谢信。来自深圳市的张先生留言:“感谢合江中队的民警努力找到当事人,并积极进行调解。人在异地,还能挽回损失,处理得非常完美,大大点赞。”

5月6日:深圳市民深夜报警求助
5月6日晚11时许,化州市公安局接到深圳市的张先生电话报警,称其驾车来到化州市,车子停在合江圩路边时,让一辆摩托车撞损了。
当天深夜,交管大队合江中队值班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张先生,向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据张先生讲述,5月6日,他驾驶小汽车从化州返回深圳时,发现小汽车尾部的保险杠有碰撞受损的痕迹。经调取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发现,5月3日中午停车在化州市合江镇合江圩吃午饭时,车子尾部被一辆电动摩托车撞到。经维修店定损,车子损毁修复的费用为2000元。为挽回损失,当天晚上,张先生便尝试拨打110向化州公安报警求助。
5月7日:化州交警找到电动摩托车车主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相关信息,5月7日清晨,交管大队合江中队办案民警循线展开调查工作,很快就找到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宋女士。
面对民警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宋女士说自己5月3日中午驾驶电动摩托车出门时,不慎撞到张先生的车尾,一时间找不到车主,便离开了。
经民警耐心的释法工作,宋女士同意给予张先生经济赔偿。
5月8日:达成和解异地成功挽损
5月8日下午,在民警的见证下,张先生和宋女士通过电话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宋女士一次性赔偿给张先生车辆维修费用1900元;张先生不再追究宋女士责任。
张先生收到宋女士赔偿后,立即给交管大队合江中队打来电话:“化州交警太给力,太暖心了!虽然自己人在深圳,但接到报警后,交管大队合江中队的民警快速找到当事人,并积极主动调解,帮自己追回经济损失。自己不必回到事发现场,异地就解决了的问题,对民警的热心帮助非常满意。”
其后,张先生专门通过茂名公安局长信箱,给化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合江中队写来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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