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1 | 新建养老床位资助 | 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5000元。 |
2 | 改、扩建养老床位资助 | 对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一次性补贴3000元。 |
3 | 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资助 | 1、全护理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2、半护理老人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 |
4 |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资助 | 1、公办养老机构保费资金由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补助。 2、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保费总额50%的资金补助。 |
5 | 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 |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水费、电费、燃气费,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 |
6 | 话费减免 | 免收固话月租、有限(数字)电视及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用,减半收取有限(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话月租。 |
7 | 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供应 | 1、凡新建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 2、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
8 |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 | 1、对养老机构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对自主创办养老服务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
9 | 市场准入条件 | 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免予环评,大于5000平方米小于50000平方米的实行环评备案,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提供环评报告 |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茂名市养老服务优惠政策措施清单
2021/04/15 1.1w 阅读 33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