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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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2年市城区民办养老机构第二季度床位运营补贴资金的公示

2022/08/18 1.1w 阅读 159 点赞



    为贯彻落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茂府办〔2012〕104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1〕68号)规定,按入住的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全护理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半护理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的床位运营补助。

经初核统计,2022年第二季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城区19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共接收本市户籍全护理老年人3736人次,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补助资金37.36万元。第二季度接收本市户籍半护理老年人238人次,每人每月补助50元,补助资金1.19万元,以上运营补贴共计38.55万元;经城区民办养老机构申请、茂南区民政局和我科初审,现拟对城区19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养老床位运营补贴资金38.55万元(详见公示附件2)。根据我市民办养老扶持资助办法规定,现对上述资金发放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7天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荣,联系电话2791223。


    附件1:关于印发茂名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1]68号).pdf

附件2:2022第二季度市城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资助汇总表.xls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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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