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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1/28 1.5w 阅读 146 点赞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力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民政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为全市民政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以来,我局召开了三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们民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要

踔厉奋发,彰显民政担当,紧紧围绕“八个聚焦”,全力推进民政“五大体系”建设,真抓实干,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2023年中共茂名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容纳入会议常设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职责要求,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民政领域有效落实。局党组会议每年两次专门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局党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制定《茂名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组织全局公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将法治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全面推动茂名法治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系统上明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对象等要素。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新设、取消、下放和合并以及转变管理方式的决定依法执行,按照有关程序制作办事流程图,并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跑动次数,承诺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一是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茂名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二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2023年茂名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目录》、制定《2023年茂名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三是坚持做到凡涉及法治工作的会议都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科参与,重大决策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科参与,重要文件由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3号)的要求,我局聘请了广东省南木律师事务所四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2023年法律顾问审查重大决策文书和法律文书共55份,为我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培训学习,提升执法水平。今年共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行政处罚法培训。二是印发了《2023年茂名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的通知》、《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茂名市民政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共检查市直民办养老机构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已完成整改1家。发出抄告函1份、协助核查函2份。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6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函》1份,《整改通知》3份。检查民办学校9家、慈善组织4家、市级志愿服务组织4家,联合消防支队检查养老机构2家。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今年我共有2名干部参加了两次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目前止,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有26人,所有执法人员都已换发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茂名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拓宽外部监督,充分运用党风行风评议、民声热线等,查找党风政风行风存在问题,织密监督网络;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局共收到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13件、会办23件、分办2件。人大建议案件总数为13件,政协提案总数为2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办结,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风险防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纪检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高标准高要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修订《茂名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制度》、《茂名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等制度文件。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参加市国安办组织的茂名市2023年国家安全线上知识竞赛普法活动;组织到我局平安建设联系点茂南区镇盛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牵头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在荔红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在茂名市七田贝比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三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切实做好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认真办理来信来访,所有信访问题都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件137件,已办结125件,群众反映良好;网络舆情平稳化解,年内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二是加强对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宣传培训。我局利用中华慈善日、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经常性地向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宣传普及民政法律制度和政策。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全局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学法和考试。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需继续加强对县区民政部门的法治工作指导督查;二是缺少具备相应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升。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大对基层法治工作的指导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全市民政法治工作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做好各项普法工作。

(三)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参考其他市的做法,努力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及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五)继续做好法治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回复。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做好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六)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自查审批工作中的堵点痛点,做好审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茂名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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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