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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24/02/27 6.3k 阅读 121 点赞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 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举报电话:12345

  来信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管理科(收)

  邮政编码:525000

  电子邮箱:mmszwzx@126.com



茂名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3年有行政许可事项7个(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据统计,我局2023年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件数200件,受理200件,按时办结200件,审批同意200件,审批不同意事项0件;没有未按时办结事项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建立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期限缩短为一天。

  (二)公开公示情况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市行政中心服务大厅民政局服务窗口、印发宣传资料等途径,公开公示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公示的信息明确、详细,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阳光的服务。如: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通过茂名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将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公告、社会组织年检公告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公开。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实施结果均通过信用茂名网站、茂名市民政局网站、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

    (三)创新方式情况。

    我局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创新审批方式,明确审批标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如: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一是规范登记程序,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已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网上进行审批,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将社会组织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直接申请成立登记,并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二是做好年报工作。把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与日常管理、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了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可靠。

    (四)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通过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标准,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监督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制定《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建立随机抽取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审批对象的监管。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共检查市直民办养老机构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已完成整改1家。发出抄告函1份、协助核查函2份。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6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函》1份,《整改通知》3份。检查民办学校9家、慈善组织4家、市级志愿服务组织4家,联合消防支队检查养老机构2家。三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审批程序,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做到谁超时谁负责,并由承办人负责跟踪文件审批进程,避免过期办结。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从受理开始到办结完成,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2023年,我局未发现有任何行政许可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和因行政许可问题而导致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

    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审批,增强了办理的便利性、公开性,缩减了审批时限,落实了承诺服务,在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同时,提高了审批效率,无未按时办结和审批不同意事项。通过电话追踪、调研和网上征询等方式,听取群众、单位、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在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审批的同时,将社会组织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直接申请成立登记,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即办即取,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审批时间调整为1个工作日办结,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达到设立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3年,行政许可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完善,设置方式和工作方式创新不够;二是部分社会组织进入“休眠”状态,存在“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市、区(县级市)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贯彻实施《市“两新”组织党组织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二是继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拓宽宣传途径,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到社会组织,引起社会组织的足够重视。二是加强工作力度。通过加强监督,加大整治力量,拓宽工作渠道,努力解决工作瓶颈难题,把工作抓好抓实。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部门与部门间协调、部门与上下对口部门之间的沟通、部门与兄弟市之间的联系,加强交流,提高效率。四是加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完善管理和发展。



茂名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2

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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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