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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23年度中央、省、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4/05/06 5.7k 阅读 200 点赞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22〕51号)等规定,现将茂名市2023年度中央、省级以及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号),2023年中央安排我市彩票公益金2174.5万元。

(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3万元

主要用于推动开展我市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推动我市政府购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布局结构;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272.5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我市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门诊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改善受助孤儿身体状况,提高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三)养老服务项目1749万元

主要用于我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提升照护服务、兜底保障和集中供养能力;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2023年安排我市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403万元,其中补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185万元,市本级218万元。

(一)补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项目情况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项目185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50万元。用于支持化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为驱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5万元。用于支持信宜市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资金保障。

3.“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70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7个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和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明显提高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专业服务水平,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

(二)补助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共1个,合计金额21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18万元。用于聘请专业督导,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茂名地区的112个乡镇(街道) 社工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社工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以持续的、贴身的陪伴支持社工站发展,探索专业的、本土的社工服务及发展模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更好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根据2022年度我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及市本级公益金筹集情况,预计2023年市本级可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约2750万元。除提留20%用于残疾人事业资金550万元及提留20%用于基本医疗救助金550万元后,2023年市本级可安排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为1650万元。加上2022年市本级实际超收福彩公益金148.7万元,2023年市本级可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共1798.7万元。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使用计划,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我市按1793万元的额度对2023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进行分配使用,共安排29个项目。项目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类投入992.37万元

1.茂名市长者饭堂示范点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民生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就餐需求,倡导优待其他老年群体就餐,同时,根据省委主题教育办、省民政厅《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长者饭堂”建设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和全省民政系统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长者饭堂”建设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提升“长者饭堂”服务效能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我市需完成新增27间“长者饭堂”建设示范点,并对电白区已建成的3间“长者饭堂”提质增效。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90万元用于支持“长者饭堂”项目建设和运营保障,推动“长者饭堂”可持续发展。(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助项目: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构筑一道养老安全保障,对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的机构进行补助,其中: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共102家(94家敬老院、1家光荣院、1家福利院、6家公办养老院),全额补助约需资金22万元;44间民办养老院按50%比例补助,约需资金28万元。2023年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助资金共需资金50万元,2020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助资金结余9.18万元,资金缺口40.82万元。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40.82万元用于补助全市各类购买责任保险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构筑安全保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第三期编制费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 (市、区) 要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并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于2021年下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该项目总费用为38.5万元,按编制进度分三期付款,目前第三期编制费存在资金缺口3.85万元。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85万元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4.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项目: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是一个集养、治、教、娱乐、康复、特殊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省一级福利事业单位。目前收留抚养服务对象439人,颐年苑登记在册老年服务对象62名(含3名安置老人),居家养老会员370人,现有工作人员277名,核定编制89名,在编68人。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公办福利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福利中心升级打造成医、康、教、养、护设施设备齐全的区域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目前市福利中心需要不断对单位人员、设施设备等各方面进行投入,提升医、康、教、养、护各个方面的水平,才能完成机构综合改革,达到上级要求,成为区域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由于市社会福利中心资金不足,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30.63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更高质量服务(其中265万元用于养老服务)。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划安排265万元用于该项目。(承办单位: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

5.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根据《茂名市实施政府资助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规定:具有茂名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政府资助每人每年10元,统一投保老年人伤害综合保险一份,市级分担资金从市福彩公益金中解决。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约120.1万人(其中茂南区16.47万人),投保一年共需资金1200.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与县级市、电白区、经济功能区按30%:70%的比例分担财政统保资金,市与茂南区按65%:35%的比例分担财政统保资金。市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417.7万元。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417.7万元用于为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承办单位:茂名市卫健局)

6.茂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67号),进一步满足我市军休干部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聚焦养老照护、康复辅具、适老设施、医疗保健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资源社会共享,惠及军休干部及更多的社会群体。拟利用军休所综合楼1号梯201室和2号梯601室设置康复室,重新装修、购买康复辅助器具(理疗设备、AED除颤仪等)和服务项目(医疗讲座、专题辅导等)。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万元用于我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军休干部及更多的社会群体。(承办单位:茂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7.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园子坡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园子坡村委会位于茂南区鳌头镇,距离市区约14.8公里,下辖7条自然村,面积约5.8平方公里,现有农业人口3187人,其中老年人口约1000人,占据总人口的比例较大且大多为留守老人。目前,园子坡村委会没有村级老年人活动室以及老年服务设施,老年人活动十分贫乏。为了给老年人提供一个学习、娱乐、休闲、健身的场所,使老年人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园子坡德南自然村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同时,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等老人的就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人就餐需求,优待其他老人就餐,老年人活动室中加设长者饭堂为老人们提供就餐便利。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5万元用于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园子坡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园子坡村委会)

8.茂南区镇盛镇白沙村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白沙村委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东部,现有农业总人口4986人,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744人。目前,白沙村没有村级老年人活动室以及老年服务设施,严重制约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活动。因此,白沙村申请修建锡福剧场为老年活动中心。活动中心面积500平方米,为正方形两层多功能建筑,内设党史文化宣传室、文娱活动室、图书室、保管室、棋牌室、乒乓球室等,各种文体室所需文体物资等。同时,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等老人的就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人就餐需求,优待其他老人就餐,老年人活动中心中加设长者饭堂为老人们提供就餐便利。因镇财政资金紧缺,难以解决,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万元用于建设茂南区镇盛镇白沙村老年活动中心。(承办单位:茂南区镇盛镇白沙村委会)

9.茂南区高山镇坡头村老年人康乐大舞台建设项目:茂南区高山镇坡头村属革命老区,户籍人口约3905人,60岁以上老人约609人。坡头村已于2015年成立了老年人曲艺团,但没有固定的演出场所,为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老有所乐,现拟在坡头老年人活动中心门前广场新建一个老年人康乐大舞台,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老年人康乐大舞台整体建筑面积约132平方,高度8.6米,需清拆原有葡萄架及土建基础,购买混凝土、砖块等建筑物资重新建造。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0万元用于建设茂南区高山镇坡头村老年人康乐大舞台。(承办单位:茂南区高山镇坡头村委会)

10.茂南区露天矿街道新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茂南区露天矿街道新发社区由大园北、大园南和劳新小区组成,共分为7个党建网格来进行管理,常住居民有1071户,3540多人,常住60岁以上老人约500人。由于大园路建设需要,原大园南小区活动场所被征拆,征拆后辖区内暂无绿树成荫老年人活动场所,给社区老年人的娱乐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现老人们只能在一些屋檐底下随太阳变化更换活动地址。为了让老年人能够正常开展娱乐生活,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万元用于改造新发社区原办公场所为老年人活动中心。(承办单位:茂南区露天矿街道新发社区居委会)

11.高州市石板镇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高州市石板镇位于高州市西北部,辖区总面积约9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约5.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约6500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应对日益明显的农村常住人口老龄化、空巢化的风险挑战,石板镇政府拟在高雄村建设石板镇老年人活动中心,让老人们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颐享天年。同时,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等老人的就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人就餐需求,优待其他老人就餐,老年人活动中心中加设长者饭堂为老人们提供就餐便利。因镇财政资金紧缺,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5万元用于高州市石板镇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工作。(承办单位:高州市石板镇人民政府)

12.化州市下郭街道官田村老年人活动室项目:官田村位于化州市下郭街道西南面,距离市区约6公里,下辖19条自然村,面积约8.3平方公里,现有农业人口7199人,其中老年人口约1070人,占据总人口的比例较大且大多为留守老人。目前,官田村没有村级老年人活动室以及老年服务设施,老年人活动十分贫乏,为了给老人们提供一个学习、娱乐、休闲、健身的场所,使老年人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村委会研究决定建设老年人活动室。同时,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等老人的就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人就餐需求,优待其他老人就餐,老年人活动室中加设长者饭堂为老人们提供就餐便利。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万元用于化州市下郭街道官田村老年人活动室建设工作。(承办单位:化州市下郭街道官田村委会)

13.信宜市洪冠镇敬老院修缮及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洪冠镇现有户籍人口约4.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约8000人,其中60岁以上特困人员147人,在洪冠敬老院集中供养11人。目前洪冠镇辖区内仅有一家敬老院作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使用,因镇财政资金紧缺,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建设维护,以致院内环境、设施落后。为了更好地改善特困、“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质量,保证其健康快乐生活,计划对洪冠敬老院开展墙体修缮、院内卫生间和化粪池改造、院内设施设备更换以及空调安装等修缮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万元用于信宜市洪冠镇敬老院修缮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承办单位:信宜市洪冠镇人民政府)

(二)儿童(未成年人)福利类投入340.63万元

1.2023年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保障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三项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针对困境儿童在医疗、康复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和家庭情况,拟为我市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23年2月,我市共有孤儿121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70人,合计5683人,如按每人100元的额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约需60万元。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60万元用于为我市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项目:根据《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茂名市民政局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茂名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茂名市“关爱保障,护孤成长”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困境儿童权益,我局每年均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相关工作,包括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创文品牌活动、节日慰问困境儿童及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等。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5万元用于加强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项目: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是一个集养、治、教、娱乐、康复、特殊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省一级福利事业单位。目前收留抚养服务对象439人,颐年苑登记在册老年服务对象62名(含3名安置老人),居家养老会员370人,现有工作人员277名,核定编制89名,在编68人。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公办福利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逐步将服务对象移交至市福利中心代养,市福利中心升级打造成医、康、教、养、护设施设备齐全的区域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目前市福利中心需要不断对单位人员、设施设备等各方面进行投入,提升医、康、教、养、护各个方面的水平,才能完成机构综合改革,达到上级要求,成为区域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由于市社会福利中心资金不足,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30.63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改革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更高质量服务(其中265.63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服务)。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65.63万元用于该项目。(承办单位: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

(三)其它社会福利类投入460万元

1.茂名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项目: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和《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民发〔2021〕69号)的规定,为推进我市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善历史数据,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尽快扭转我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被动落后局面,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80万元用于推进工作,以确保如期完成我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任务。(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2.茂名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21〕124号)、《茂名市2022-2023年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实施意见》(茂民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全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提高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实现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县市,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座镇级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补齐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工作短板,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80万元用于推进我市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先行示范点建设工作,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3.殡葬视频监控及管理项目: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7〕42号)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殡葬工作指示精神,我市在2017年建立了殡葬管理服务视频监控系统。为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对遗体火化全流程的管理,现需对原有殡葬管理服务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提质,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遗体处理全程实时监控。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0万元用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视频监控升级提质工作以及支付线路租金。(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4.2023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6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精神,我市需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及注销清算审计、扶持品牌社会组织等项目,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40万元用于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5.市级界线(桩)管护及联检项目:我市陆地边界线全长4302.254公里,埋设界桩111颗。其中市界3条,界线长724.605公里,埋设界桩72颗。每年我市民政部门均需要对界线(桩)进行正常的巡查及维护管理,同时,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由我局牵头开展2023年第五轮湛江茂名界线联检工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规定,界桩管理经费由界桩管理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同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中列支,但因市级界线(桩)管护及联检工作未能配备相关预算资金,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万元用于我市市级界线(桩)管理维护和联检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6.火化遗体燃油补助项目:市殡仪馆火化每具遗体平均约用柴油18升,2023年柴油均价每升约7元,所需费用约126元,按行政性收费标准,每具遗体火化费200元,按茂财综〔2013〕215号文件规定,市财政统筹收缴110元(55%),市殡仪馆火化每具遗体所得到的费用是90元,与所需费用差额36元,每年大约24000具,差额费用86.4万元。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0万元用于补助火化遗体燃油,以便市殡仪馆更好开展工作。(承办单位:茂名殡仪馆)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用车购置项目:茂名市救助管理站目前使用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用车购于2011年,已行驶十多年,由于使用频繁,该车电路老化,有多个部件严重磨损,使用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开展接(送)受助人员返乡、流动救助以及送受助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等日常救助工作,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2万元用于购置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用车,更好地服务救助对象。(承办单位:茂名市救助管理站)

8.慈善公益筹款活动项目: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认知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并开展“中华慈善日”等大型广场公益活动,使更多市民群众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的文化理念。带动社会上的企业家、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当中,一起帮助困难群体,让他们得到社会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同时,按照《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市慈善总会定编等问题的函>》《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规定,通过购买服务事项,增加市慈善总会的筹款力量,筹集更多慈善款项。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万元用于开展慈善公益筹款活动。(承办单位:茂名市慈善总会)

9.茂名市罹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帮扶援助项目: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需要对我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帮扶援助。对全市登记在册的396名罹患重大疾病及其他重大家庭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帮扶援助,由于资金紧缺,已帮扶47人,帮扶率为10.34%,尚有349人需要帮扶援助。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万元用于帮扶援助我市罹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及其他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承办单位:茂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0.茂名市烈士后裔助学项目:烈士后裔助学惠及军休干部及更多的社会群体工作是感恩革命先烈、关爱先烈后代、弘扬红色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国老促会系统20多年来从不间断的一项工作。茂名市在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革命烈士970人,目前每年就读大学的烈士后裔约有400多人,其中家境较困难的约有300人左右。我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每年在老区基金收益款中安排40万元用于助学工作,但由于受助人员较多,收益资金有限,因此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5万元用于我市生活困难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11.专项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茂名市司法局每年都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专项法律援助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8万元用于开展专项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单位:茂名市司法局)

12.茂名市中心城区路牌设置和维护项目:2023年3月起,茂名市中心城区路牌设置和维护工作移交茂南区实施执行。由于茂南区财政紧张,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路名路牌规划设置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维护茂名市文明城市形象,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光彩,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万元用于该用于我市中心城区路牌设置和维护工作。(承办单位:茂南区民政局)

13.化州市笪桥镇柑村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化州市笪桥镇柑村村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村,有革命烈士25名,2017年被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定为第一批建设的党建示范工程“红色村”。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柑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目前常住人口大部分为老人、妇女及儿童,这给柑村村委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且村内平安广播等公共服务设施也年久老化失修,未能发挥其正常功能为村民服务。由于柑村资金紧缺,为更好服务村里的老人、儿童,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5万元用于升级改造柑村老化失修的公共服务设施。(承办单位:化州市笪桥镇柑村村委会)

14.广东社工“双百工程”项目: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妇联、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工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5万元用于“双百工程”项目社工招聘、宣传培训、购买服务、培育和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核心示范站(点)或标杆社工站、行政管理、督导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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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