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中指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按照属地登记原则,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集中养育后,机构内弃婴(童)被国内收养的由集中养育机构市社会福利中心所在地茂南区民政局负责收养登记;被港、澳、台收养的由茂名市民政局进行收养登记,被国外收养的由省民政厅进行收养登记。机构外国内收养行为,由被收养人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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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市弃婴(童)收养由哪个部门负责登记?
2022/10/25 1.5w 阅读 228 点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中指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按照属地登记原则,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集中养育后,机构内弃婴(童)被国内收养的由集中养育机构市社会福利中心所在地茂南区民政局负责收养登记;被港、澳、台收养的由茂名市民政局进行收养登记,被国外收养的由省民政厅进行收养登记。机构外国内收养行为,由被收养人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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