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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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05/19 4.7k 阅读 498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与国资管理局、行政服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政法和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1.茂医保〔2022〕18号 转发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及其支付标准.xlsx

3.附件2: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药品医药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明细表(1).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