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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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2022/09/13 1.6w 阅读 281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等两份文件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28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做好相关编码的申请、应用工作,实现动态管理维护。

  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属经办业务层面的请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属信息技术层面的请向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反映。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市医保中心 邓镇聪, 电话: 3386932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梁锡龙,电话:3386796)



附件:

1.茂医保函〔2022〕219号转发关于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等两份文件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