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应急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6日
附件:
1.茂医保函〔2022〕166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应急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6日
附件:
1.茂医保函〔2022〕166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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