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1.茂医保〔2024〕13号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中选/备选产品供应清单(广东).xlsx
3.附件2: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首年采购期约定采购量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