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2024/04/29 1.4w 阅读 535 点赞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转发给你们,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1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茂医保〔2024〕16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