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医疗保障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社保局及茂南分局、电白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1.茂医保〔2025〕25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