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6〕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循国家、省要求,指导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标准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做到带码使用、带码结算。因定点医疗机构自身原因未在其内部信息系统完成编码维护,以及使用非标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将无法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结算。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属业务层面的,请向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属经办层面的,请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属信息化技术层面的,请向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反映。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6〕21号)
2.新增(停用)医保手术操作代码表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