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其他解读其他解读

《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媒体解读

2022/03/14 1.2w 阅读 436 点赞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效率,着眼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织密织牢“底线民生”社会救助安全网,出台了《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临时救助实施的规范性。有力保障了突遇不测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及时救助,有效防止其进一步遭受伤害,或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救助成效。

  《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中明确了适用范围:

  支出型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例如家庭中有患慢性病需长期就医服药或需持续护理的重病患者,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学龄前教育的学生等情况。此类对象适用临时救助的一般程序,申请家庭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

  急难型救助对象:因各种突发原因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例如遭遇交通事故、高空坠物、矿难、溺水、火灾等意外,突发脑卒中等急病送医救治,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等情况。此类对象适用临时救助的紧急程序,可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紧急情况解除后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临时救助实施》中明确了救助方式,细化了救助标准,明确了临时救助的三种方式,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办法对临时救助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支出型对象和急难型对象的临时救助标准分别不低于2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人均计算。其中,支出型对象中的教育类按家庭中的学生每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3个月;疾病治疗类按家庭中的患者每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6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低保临界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住院期间产生的照料护理费用,患者每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6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类按照人均2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急难型对象原则上为人均2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殊情况可再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两次救助合计原则上不超过人均6个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需超过的须通过联合评审小组进行一事一议。办法同时还对同一家庭在1个自然年度内临时救助的累计最高金额及小额救助审批下放事项进行了规定。

  此外,《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办法执行规定及政策宣传、文书格式等相关要求,并说明了办法的有效期限及解释工作的执行主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