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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解读

2020/11/03 1.7w 阅读 428 点赞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要求,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公告》相关的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根据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我市于今年2月份全面启动我市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体制改革工作;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发布,《公告》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重点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领域梳理县级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并确定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予以公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市司法局在各区、县级市梳理出来的行政执法事项基础上,经研究复核及在该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我市第一批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并起草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二)依据。《公告》主要有如下四项依据。

  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的第二条规定“根据本公告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名单以及相应的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省政府授权各地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和行政执法事项调整进行公告。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全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名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的要求,公布我市行政区域内111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调整由镇街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有关事项

  1.关于第一批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项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调整由镇街实施,第一批重点调整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县域副中心镇根据实际情况赋予更多的县级行政处罚权。公安等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有明确规定实行非属地管理部门涉及的领域除外。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由于涉及行政执法事项数量庞大,按照省的公告明确的“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以及我市“积极稳妥、分批推进、镇街接得住和实施得好”的工作思路,初步确定了第一批拟调整由镇街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事项范围。

  2.关于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的要求,我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

  3.关于滨海新区、高新区三个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调整。一是滨海新区和高新区没有自己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经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查询,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的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领域的没有行政执法事项。

  二是关于滨海新区的电城镇、博贺镇和高新区的七迳镇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执法事项调整。电城镇、博贺镇和七迳镇现在是由滨海新区和高新区代管,在行政区域划分上,三个镇还是在电白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根据我市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推进部署,全市一盘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想,电城镇、博贺镇和七迳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按电白区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承接,具体实施时间纳入电白区一并统一公告。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均来函,要求三个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按照电白区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执行。

  4.相关县级行政机关与镇街行政执法权的划分。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查处。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5.要求镇街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执法。

  6.关于建设和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情况说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五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部署要求,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文件规定,到2020年12月,在各地级以上市、实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镇街必须建设完成和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到2021年,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力争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