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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解读

2021/03/01 8.4k 阅读 165 点赞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日前,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我市新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即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对原被征收耕地年产值倍数补偿办法的重大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茂名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82号),现对《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二、制定原则

  (一)合理保障原则。区片综合地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区片划定和测算方法科学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平稳过渡原则。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制定,在2016年修订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基础上有所提升,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平稳过渡。

  (三)区域协调原则。相邻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适当平衡,避免相邻区片综合地价差过大。统筹考虑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安置途径的差异,做到征地补偿总体水平合理。

  (四)公众参与原则。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公众参与。

  三、制定过程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指导各地开展。经县级测算并充分论证形成成果后,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平衡的方法,地级市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县级根据平衡后的成果依法听证,形成最终成果后报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2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主要内容包括区片综合地价内涵、征地区片划定情况、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一)区片综合地价内涵。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标准,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包括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区片划定情况。综合我市各地区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划定2个区片,电白区、信宜市划定3个区片。

  (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综合考虑我市各征地区片的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各征地区片近三到五年内实施的典型征地案例,确定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标准,并根据化州市、信宜市实际情况,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


附件:

茂名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域

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

区片范围描述

合计

土地

补偿费

占比

安置

补助费

占比

茂南区

1

9.78

3.42

35%

6.36

65%

河东街道、站前街道、官渡街道、河西街道、红旗街道、新华街道、露天矿街道、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新坡镇、高山镇、公馆镇(大山岭村、东华岭村、造腾村、书房岭村、周坑村、旧村村、十万七村)、镇盛镇(那梭村、荷榭村、茂山村、樟岭村、竹山村、元亨村、那田村、茂坡村、腾山村)、袂花镇(新塘村、石浪村、石九岭村、邦决村、大塘边村、顿标村、蕴陂村、袂花村)、羊角镇(爱群村、石曹村、南香村、黎明村、山和村、来龙村、新城村、柏屋村、潭段村、坡仔村、元田村、潭桥村、杨屋村)

2

8.99

3.15

35%

5.84

65%

公馆镇(下垌村、坡塘村、甘底村、横山村、新田坡村、河之口村、下山村、荔枝塘村、艾屋村、油甘窝村、蒲炉塘村、黄泥塘村、竹仔岭村、乌石垌村、大埠口村)、镇盛镇(彭村村、联塘村、斜岭村、环江村、博郡村、梅江村、乌石村、白沙村、大坡村)、鳌头镇、袂花镇(叶屋村、北斗村、大路村、古张村、龙湾村、文礼村、文六村、荔枝车村、宋村村)、山阁镇、金塘镇、羊角镇(田心村、横岭村、竹营村、罗浮村、上庵村、青山村、大同村、禄段村、共同村)

电白区

1

9.46

3.78

40%

5.68

60%

高地街道、南海街道、水东街道、电海街道、陈村街道、沙院镇(沙院村、金凤村、琼凡村、沙村村、五和村、信联村)

2

8.59

3.44

40%

5.15

60%

坡心镇、七迳镇、小良镇、沙院镇(海尾社区、木苏村、福兴村、联丰村、新洲村、何屋村)、电城镇、沙琅镇、博贺镇、旦场镇

3

7.63

3.05

40%

4.58

60%

树仔镇、霞洞镇、观珠镇、林头镇、麻岗镇、望夫镇、罗坑镇、那霍镇、岭门镇、马踏镇、黄岭镇

高州市

1

6.12

2.45

40%

3.67

60%

石仔岭街道、山美街道、潘州街道、宝光街道、金山街道、石鼓镇、长坡镇、分界镇、大井镇

2

5.78

2.31

40%

3.47

60%

云潭镇、新垌镇、根子镇、马贵镇、大坡镇、谢鸡镇、东岸镇、镇江镇、沙田镇、南塘镇、荷花镇、泗水镇、古丁镇、曹江镇、平山镇、深镇镇、潭头镇、荷塘镇、石板镇

化州市

1

7.30

2.92

40%

4.38

60%

河西街道、东山街道、下郭街道、南盛街道、石湾街道、鉴江开发区、杨梅镇、官桥镇

2

7.00

2.80

40%

4.20

60%

平定镇、合江镇、同庆镇、中垌镇、良光镇、笪桥镇、长岐镇、那务镇、丽岗镇、新安镇、江湖镇、林尘镇、宝圩镇、播扬镇、文楼镇

信宜市

1

6.62

2.65

40%

3.97

60%

东镇街道

2

6.22

2.49

40%

3.73

60%

镇隆镇、合水镇、怀乡镇、水口镇、丁堡镇、池洞镇、钱排镇

3

5.88

2.35

40%

3.53

60%

大成镇、白石镇、北界镇、朱砂镇、金垌镇、贵子镇、洪冠镇、新宝镇、平塘镇、思贺镇、茶山镇

注:1.茂名市化州市、信宜市设定园地调节系数为0.6、林地调节系数为0.4,其余县(区)不设定地类调节系数;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茂名市化州市、信宜市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4执行,其余县(区)参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