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背景
2014年12月,我市印发《茂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有所变化,原应急预案已无法适应当前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等要求。根据《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383号)文件要求,我市基于以往实践经验,参考《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修编了《茂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80号)、《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粤环函〔2019〕9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38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茂名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及持续时间,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内容
新《预案》由9个章节组成,分别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和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件。
五、名词术语解释
重污染天气:《预案》所指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污染天气。
AQI日均值:《预案》所指为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的AQI日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