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吴川机场涉及茂名辖区范围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吴川机场涉及茂名辖区范围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通知》(市府办函〔2019〕14号)的要求将《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09年国务院出台《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对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保护等作出了全面规定,并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强衔接。该条例实施以来,国内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有关保护和促进民用机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包括我省的潮州汕头、揭阳等地。由于湛江吴川机场2022年3月24日开始运营,为加强湛江吴川机场安全运行环境保护,我市制定了《湛江吴川机场涉及茂名辖区范围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湛江吴川机场安全运行环境保护,明确湛江吴川机场的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保护职责,确保机场的飞行安全和正常营运。
三、适用范围
《管理规定》适用于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涉及的湛江吴川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湛江吴川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的职责。湛江吴川机场的运行环境跨越茂名、湛江两市。规定明确茂名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辖区范围内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工作,也要求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级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和城管执法等部门以及湛江机场公司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场安全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湛江吴川机场的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管理规定》明确了湛江吴川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管控要求,并明确了在相关保护区域内禁止的活动。
五、施行时间
《管理规定》2022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